1.许霆判决书

2.虎豹骑电脑配置要求

3.求助三国志10里招兵和指挥两个问题

西平电脑系统升级在哪里,电脑升级平台

战斗的时候多带几个军师(没接任务也可以自由使用计略;战斗中可以使用“指挥”;有军师特技的武将在外交使者来时会提出意见。智谋70以上,计谋到一定程度后自动获得. ),战斗时用指挥的话,反复指挥同一支部队,一回合内干掉一只敌方部队轻而易举

兵种的话个人觉得.突骑兵和弓兵比较好用.弓兵的话后期升级到元戎弩兵 ,直线射击一条线,很变态的一个兵种,可以缔造零伤亡的攻城和守成战;突骑兵有速度,又可远攻,就差**差点.

你说的守长安的,看你势力有没有多几个有军师称号的,带齐了自己组队进攻曹操兵最多的本城;战斗中选自己操作,用"指挥"操作同一支部队灭曹操的每一武将

部队,电脑兵再多也经不起你这样消磨他们

电脑的守城设定是城防值,所以进攻是最好的防守。

电脑攻击你,通常是这么几个原因,

1.你的城池对其主要城池威胁太大

2.对方没有后顾之忧,比如不怕你偷袭老窝

3.你的城池兵不够多,或素质不高

4,你的城池的主要将领官衔太低,只能带很少部队,或者城内武将太少

5.你的城池防御度不够,或者周围的防御度不够,不如没有城塞设在重要的战略路口

打仗必然有攻城略地,打一座城个人有个人的战法,这里我只是提供几个参考:

视你的战争目的不同而各有千秋

比如你的敌人非常强大而你较弱,这时候最好多派井阑等和元戍弩兵等进行远距离打击,在城池外面山坡上进行远距离战,如果敌人的弓兵为弩兵或同样也是元戍弩兵,那就用射程更远的霹雳车来进行更远的打击.

如果你的武将比较多,那你就派你的武将在家好好搞内政,然后每个月都带足粮食去骚扰,把敌人搞得疲惫不堪,内政也没得搞,在加上常年战乱,一年4次,然后他城内的兵就越来越少,整个城也被你毁的差不多了,这种骚扰战,就是一个耗字,就是不让他顺顺心心的发展.等他城烂的差不多了,一战搞定.

如果你想得到一座比较完美的城,就用雾隐作战,用你的主力部队带攻城车,偷偷摸到城下大雾弥散的情况下,敌人麻痹的可以,打开最后一座城门,就搞定,然后巷战狂打市政厅,这样敌人带不走所有的部队,而且也不损害城内的建筑,又是速战,这样打下来,商业农业治安都不会损失太多,城防再补补就差不多了.

如果单纯为了练习某一或多只部队的经验,就用井阑把守城部队全部迅速干掉,然后用待升级的部队死命的打城门,不要用攻城武器,打一个月下来,部队经验暴涨,就可以去升级了.

如果为了抓某一特定武将,就多用单挑,因为能力比较强的武将安全撤退的可能很大,不像文官那样容易抓,先把他的部队给打到1000人以下,然后和他单挑,但你的数值不能比他高太多,否则他会拒绝,打赢了就抓住了,因为战争之前已经和他搞好了关系,一般能等来,如果不降多来几次"捉放曹"呵呵,最多来个七擒七纵.

如果想让登城作战变得简单一点,那么将天变晴,而且无风,登城就更容易了.登城成功率最高的就是青州兵,曹操的部队真的不是盖的.

还有一点,攻城的时候,城池的外面有农田,可以恢复伤兵,合理加以利用吧,省得军师不断浪费点数治愈.

★盾之篇---守城篇:

看过三国的人都知道,弓箭是水战和守城的王道.所以,弓兵,弩兵,元戍弩兵,井阑,霹雳车配备之后守城全屏幕攻击,根本没有死角,5只部队防守对方20只部队,非常轻松.

守城的最佳兵种是,守城武将天文能力加藤甲兵,站在城楼上的藤甲兵不不会着火的,最多被对方的火箭袭击,如果会天变,将天变成雨天,那么藤甲兵就变成最好的守城武器了,不怕对方普通攻击,对方到墙根下就一阵落石,砸死他门,再弄只骑兵或南蛮兵等攻击性超强的兵种站在门楼里面准备打击对方的攻城车,那么你的城池就铁桶一般了.

变成雨天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敌人登城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如果不放心,就变成雪天好啦.

三国志X 兵科及兵器入手条件

兵科 入手条件 新设金 经验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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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兵 新设 1000 不需 不需

重步兵 强化 不需 300 步兵编制所

近卫兵 强化 不需 500 步兵编制所,技术开发所

青州兵 特别事件 不需 不需 不需

蛮族兵 新设 2000 不需 蛮兵编制所

藤甲兵 新设 1200 不需 藤甲制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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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兵 新设 1400 不需 不需

重骑兵 强化 不需 300 骑兵编制所

虎豹骑 强化 不需 500 骑兵编制所,技术开发所

突骑兵 新设 2000 不需 突骑编制所

象兵 新设 3000 不需 象兵编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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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兵 新设 1200 不需 不需

弩兵 强化 不需 300 弓兵编制所

元戎弩兵 强化 不需 500 弓兵编制所,技术开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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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 入手条件 制作金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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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车 制造 1000 兵器制造所

井兰 制造 1000 兵器制造所

霹雳车 制造 3000 兵器制造所

木兽 制造 5000 兵器制造所,技术开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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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舸 预设 不需 不需

蒙冲 制造 1500 造船所

斗舰 制造 3000 造船所,技术开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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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兵

南皮.平原.下丕,陈留,许昌,汝南,寿春,天水,梓潼,江州,建宁,宛,新野,江夏,上庸,长沙,桂阳,会稽

步兵-->重步兵

1.所属都市有步兵编制所

2.部队经验过300

重步兵-->近卫兵

1.所属都市有步兵编制所

2.所属都市有技术开发所

3.部队经验过500

江夏,宛,江州,许昌,南皮

二.弓兵

襄平,蓟,上党,濮阳,汝南,河内,卢江,天水,武威,武都,汉中,永安,云南,江夏,零陵,武陵,南海,宛

弓兵-->弩兵

1.所属都市有弓兵编制所

2.部队经验过300

弩兵---元戎弩兵

1.所属都市有弓兵编制所

2.所属都市有技术开发所

3.部队经验过500

宛,江夏,汉中,武都

三..骑兵

襄平,北平,晋阳,上党,安定,武威,西平,西平

骑兵-->重骑兵

1.所属都市有骑兵编制所

2.部队经验过300

骑兵-->虎豹骑

1.所属都市有骑兵编制所

2.所属都市有技术开发所

3.部队经验过500

晋阳,安定,西平

相克:骑兵>步兵>弓兵>骑兵~

1 部队的经验会影响移动力,攻击力,防御力

2 士气最高可以到200

3 如果一个武将控制多个部队(不是军师),则本队能发挥100%能力,支队为70%

4 想快提升部队经验 打仗过后把剩下用合流指令

但合流不能给部下用 只能玩家(太守)亲自下指令

不然用补充指令 部队经验下降多

1.突骑兵

条件:突骑编成所

北平,上党,武威

2.象兵

条件:象兵编成所

永昌

3. 籐甲兵

条件:籐甲制造所

云南,建宁

许霆判决书

《三国志X》(さんごくしテン,Sangokushi X)是由光荣公司研发的一款三国策略类游戏。

游戏系统将充分结合7、8代的优点,庞大的武将人数允许超过包括玩家新建武将在内的750人以上。人物形象图看上去变化不大,程序上对前作进行了美化,与9代人物相近。忠实的三国志玩家们基本上都能分辨出自己熟悉的武将。

在该游戏中玩家将可操纵所有的武将,于战场上驰骋纵横发挥适当的战力;而除了武将的活跃外,文官也有一套特的对战系统“舌战”,发挥他们运筹帷幄掌握国家存亡的功夫,用说的说出另一片不同的天下。

踏入2004年新春,喜气洋洋之际,光荣公司在初四当天公布了三国志新作,[1-5]《三国志10》的最新资料。虽然三国是中国的历史,但这经典的三国志游三戏三国志10却是日本人制作的,自主权不在中国人手中,如果告诉大家,10代又回到太阁系列,大家大概知道游戏概况了吧。在此,让我们带大家第一时间了解其中的奥妙。

游戏类型经过9代的转变,此作中,我们将又见到了太阁类型的三国。游戏系统将充分结合7、8代的优点,庞大的武将人数允许超过包括玩家新建武将在内的750人以上。人物形象图看上去变化不大,程序上对前作进行了美化,与9代人物相近。忠实的三国志玩家们基本上都能分辨出自己熟悉的武将。

内政执行在相应的设施里操作,分为基本设施和特殊设施。基本设施包括宫城、农地、市场、屯所、酒家、工房、兵舍、城壁(回到自己的都城还有自宅一项);而特殊设施就看城市所处地域特性相应建设。例如,北方的南皮特殊设施为医院、弓兵编成所、建设用地;南方的长沙特殊设施为大商家、造船所、建设用地。内政将在城市俯视图中进行,不同的城市配合不同的背景,内政设施在城市中都能醒目的见到,特别是城市的特殊设施。[

虎豹骑电脑配置要求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8)穗中法刑二重字第2号

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许霆,男,1983年2月7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山西省襄汾县,文化程度高中,住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郭家庄社区向阳路西4巷3号。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7年5月22日被羁押,同年6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

辩护人杨振平、吴义春,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穗检公二诉〔2007〕1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于2007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于2007年11月20日作出(2007)穗中法刑二初字第196号刑事判决,被告人许霆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9日作出(2008)粤高法刑一终字第5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谭海霞、代理检察员王烨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许霆及其辩护人杨振平、吴义春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4月21日,被告人许霆伙同郭安山(另案处理)窜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的广州市商业银行ATM提款机,利用银行系统升级出错之机,多次从该提款机取款。至4月22日许霆共提取现金人民币175000元。之后,携款潜逃。该院当庭宣读、出示了受害单位的报案陈述,证人黄某某、卢某、赵某某等人的证言,公安机关出具的抓获经过,受害单位提供的银行帐户开户资料、交易记录、流水清单、监控录像光碟,郭安山和许霆的供述等证据,据此认为被告人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盗窃罪,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许霆在本次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辩解:一、其发现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后,为了保护银行财产而把款项全部取出,准备交给单位领导。二、自动柜员机出现故障,银行也有责任。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一、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由如下:1、被告人许霆只记得其银行卡内有170多元,具体数额记不清楚,证实其帐户余额为176.97元的证据只有银行出具的帐户流水清单,无其他证据印证。2、帐户流水清单记录的时间、次序有误。3、银行的自动柜员机为何出现错误、出现何种错误不明确。因此,本案无法得出许霆帐户口只有176.97元及其每取款1000元帐户仅扣1元的必然结论。二、被告人许霆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重审应当作出无罪判决。现由如下;1、许霆以实名工资卡到有监控的自动柜员机取款,既没有篡改密码,也没有破坏机器功能,其行为对银行而言是公开而非秘密。许霆取款是经柜员机同意后支付的,其行为是正当、合法和被授权的交易行为。因此,许霆的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特征,不构成盗窃罪。2、许霆通过柜员机正常操作取款,在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上都没有进入金融机构内部,因此,许霆的行为不可能属于盗窃金融构。3、许霆的占有故意是在自动柜员机错误程序的引诱下产生,有偶然性;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的概率极低,因而许霆的行为是不可复制、不可模仿的;本案受害单位的损失已得到赔偿,许霆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现有刑法未对本案这种新形式下出现的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应对其作出无罪判决。4、许霆的行为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因该不当得利行为所取得财产的返还问题,应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经审理查明:2006年4月21日晚21时许,被告人许霆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的广州市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ATM)取款,同行的郭安山(已判刑)在附近等候。许霆持自己不具备透支功能、余额为176.97元的银行卡准备取款100元。当晚21时56分,许霆在自动柜员机上无意中输入取款1000元的指令,柜员机随即出钞1000元。许霆经查询,发现其银行卡中仍有170余元,意识到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能够超出帐余额取款且不能如实扣帐。许霆于是在21时57分至22时19分、23时13分至19分、次日零时26分至1时06分三个时间段内,持银行卡在该自动柜员机指令取款170次,共计取款174000元。许霆告知郭安山该台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后,郭安山亦采用同样手段取款19000元。同月24日下午,许霆携款逃匿。

广州市商业银行发现被告人许霆帐交易异常后,经多方联系许霆及其亲属,要求退还款项未果,于2006年4月30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将许霆列为犯罪嫌疑人上网追逃。2007年5月22日,许霆在陕西省宝鸡市被抓获归案。案发后,许霆及其亲属曾多次与银行及公安机关联系,表示愿意退赔银行损失,但同时要求不追究许霆的刑事责任。许霆至今未退还赃款。

另查明,2006年4月21日17时许,运营商广州某公司对涉案的自动柜员机进行系统升级。4月22日、23日是双休日。4月24日(星期一)上午,广州市商业银行对全行离行式自动柜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机出现异常,即通知运营商一起到现场开机查验。经核查,发现该自动柜员机在系统升级后出现异常,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取款交易正常;1000元以上的取款交易,每取款1000元按1元形成交易报文向银行主机报送,即持卡人输入取款1000元的指令,自动柜员机出钞1000元,但持卡人帐实际扣款1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广州市商业银行出具的报案陈述,证实:2006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广州市商业银行恒福支行ATM管理中心在对全行离行式自动柜员机交易情况进行电脑监控时,发现安装在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的离行式自动柜员机在4月21日晚出现取款交易异常,经通知运营商一并到现场开机清点查验和查看监控录像,发现自动柜员机短款196004元。经查看日志,发现该自动柜员机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取款交易正常,但对超过1000元的取款交易,自动柜员机则按1元的金额形成交易报文向银行主机报送,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是运营商于2006年4月21日17时对该机进行系统升级后出现异常。经核查,发现4月21日21时56分至4月22日12时34分,有人持卡号为6224673131003233003和6224673131008621707的广州市商业银行借记卡以及卡号为9559982409453469513的农业银行卡,连续恶意操作,取款186次,共涉及多占金额193806元,其中卡号为6224673131003233003的银行卡户名为许霆。另有卡号为6224673131003532503和9559980081451094718的两名客户取款2笔,涉及多占金额2198元。该行监察保卫部接报后,即根本开户资料查找许霆,找到其工作单位,该单位保安部负责人反映许霆已于4月24日下午突然请假回山西老家,拨其手机无人接听,随取联系许霆的求职担保人要求协助通知许霆退款,亦未果,因而报案。

2、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出具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冼村派出所出具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及侦办广州市商业银行柜员机内现金被盗窃案件情况说明,证实:广州市商业银行于2006年4月30日向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同年5月26日此案转由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办理,该局于同月30日立案后,于次月19日对犯罪嫌疑人许霆办理上网追逃。同年11月12日,该局侦查员到山西临汾市找到许霆的父亲许某某,许某某称许霆未回家,只与家中通过一次电话,但未说自己在哪里,该局侦查员向许某某说明了许霆**银行柜员机内款项的情况,并让其劝许霆早日投案并退还款项,其当时提出能否在退还款项后不再追究许霆的法律责任,侦查员说明帮助退清赃款及投案自首后可以减轻处罚,但拒绝其提出的退款后不再抓捕、不追究法律责任的要求。许霆被抓获后,许霆的父亲曾致电该局侦查员表示愿意帮许霆退款,但要求公安机关不追究许霆的法律责任,释放许霆,侦查员拒绝了许霆父亲的要求。许霆被带回广州市后,许霆的母亲也曾联系侦查员表示愿意为许霆退赃,但几天后又称许霆的行为不是盗窃,拒绝退还赃款。此后许霆的亲属未再联系为许霆退还赃款之事。

3、西安铁路公安处宝鸡车站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冼村派出所出具的抓获情况说明,证实:被告人许霆于2007年5月22日在陕西省宝鸡市火车站进站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后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带回审查。

4、证人黄某某(广州市商业银行监察保卫部副经理)的证言,证实:2006年4月24日,广州市商业银行恒福支行ATM管理中心在对全行离行式自动柜员机交易情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安装在平云路163号的自动柜员机在4月21日晚上的取款交易出现帐户扣帐为1元的情况。因为该行自动柜员机取款金额为100元或者100元的整数倍,不可能出现100元以下的数额,所以恒福支行马上将情况通报了自动柜员机的运营商。随后运营商与商业银行个人银行部一起派人到平云路163号的自动柜员机现场开机查验,发现柜员机的现金已经全部被取光。随即查看自动柜员机流水日志,发现自动柜员机在不超过1000元的取款交易时正常(不含1000元),而1000元以上的取款交易则出现异常,对1000元以上的取款交易,自动柜员机按1元的金额形成交易报文向银行主机报送,即持卡人指令取款1000元,自动柜员机亦出钞1000元,但持卡片人实际扣帐为1元。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运营商于2006年4月21日17时对平云路163号的自动柜员机系统升级后出现异常。4月21时17时许,该行放入该自动柜员机20万元人民币,在案发前几个客户取款属于正常取款。经查帐,自动柜员机总共短款达196004元。经核查,发现4月21日21时56分至4月22日12时34分,有客户拿着卡号为622467313100323303和6224673131008621707的商业银行借记卡、卡号为9559982409453469513的农行卡在该柜员机恶意取款。经查询开户资料,卡号为622467313100323303的银行卡户名是许霆,开户日期是2006年2月6日。根据许霆的开户资料,其和时任个人银行部经理的卢某找到许霆的工作单位,该单位的赵部长反映许霆在2006年4月23日晚曾跟他说过要回家考公务员,并收拾衣服之类的东西走了,连手续都没办。于是他们请求赵部长联系许霆,但赵部长打了电话之后说许霆已关机,并说之前曾和许霆有短信联系,大概内容是赵部长让许霆回来把手续办了,另外还有一些钱要结算给他,但许霆说不要了,他们就请求赵部长联系到许霆的入职担任人刘先生,对方在电话里答应见面谈,但后来拒绝见面,并说不想插手此事。他们联系许霆的担任人时已告知许霆恶意提款的事。其从未接到过许霆本人或其家属表示退赃的电话,也没有人和其联系过此事。4月30日,其代表银行向广州市公安经济侦查支队报案。

5、证人卢某(广州市商业银行营业管理部副总经理)的证言,证实:2006年4月24日上午,广州市商业银行发现有人在2006年4月21日晚利用该行位于平云路163号的离行式柜员机的故障,进行多次恶意提款,通过核查该机流水帐的持卡人资料,发现其中一名持卡人为许霆。柜员机出现的异常情况是超过1000元的取款交易,柜员机只按1元的金额形成交易报文向其主机报送。即持卡人输入取款1000元,柜员机也出钞1000元,但是持卡人帐户实际扣帐1元。出现上述异常是运营商于2006年4月21日17时许对该柜员机系统进行升级造成。2006年4月24日下午其和本行保卫部的黄某某根据开卡资料找到许霆的工作单位,该单位的保安部赵部长反映许霆已回家考公务员,期间赵部长拨了许霆的电话,许霆未接,但给赵部长发短信表示已回家。案发后约一个月,一自称是许霆的人打电话给其商量如何处理此事,并说因为钱被人偷了,没有这么多钱还,只还一半左右行不行,其当时说希望全部还清,对方说肯定还不清了,最多只有一半左右,其就跟对方说希望他早日到公安机关自首,把事情处理好,之后对方就将电话挂了。在2007年2月或3月份,有自称是保安部长的人打电话说要商量许霆的事,其当时就向对方说明自己已调离原工作岗位,让对方与银行保卫部联系。

6、证人赵某某(广州市某物业公司保安部部长)的证言,证实:许霆是其单位的保安员。2006年4月24日上午许霆向其提出辞职,理由是回山西老家考公务员。4月24日下午广州市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向其了解许霆的情况,其记得当时好像拨了许霆的电话没人接,随即用手机发了短信给许霆,要他回来结算工资或留下****以便将工资寄给他,当时许霆复了短们称工资不要了。约一个月后,许霆来电话说生活全乱套了,弄得家不能回,表示还是想退钱给银行,但又说钱被偷了五万,又花掉了一万多元,如果银行愿意,他愿意退回这些钱。其就把银行卢经理的电话给了许霆,但过了约二十分钟,许霆又打来电话,内容大概是说银行方面说了已经报案,钱就算退回也要坐牢,跟着就说那就算了,等抓到再说吧,后挂了电话。此后许霆未再与其联系。2007年上半年,许霆的担保人刘某某找到自己表示许霆家人想退钱,希望能给一次机会,自己当时说此事要和银行联系,刘某某当即和银行的卢某取得联系,卢某讲已调离原部门,要刘某某到商业银行总部找人,刘某某问了怎么去就离开了,后来有无找银行不清楚。此外,许霆在2006年4月24日已经用了一个新手机号码发信息给其,后来两次来电话,也是用该号码。

经辨认照片,赵某某指认出被告人许霆就是其所在单位的保安员。

7、广州市商业银行提供的被告人许霆的开户资料,证实:许霆的帐户于2006年2月6日开立,帐号为102457023100018,预留了身份证复印件。

8、广州市商业银行提供的完整流水记录数据和涉案帐户取款交易明细,证实:卡号为6224673131003233003的银行卡于2006年4月21日21时56分03秒插卡,21时56分16秒查询,21时56分41秒取款1000元,21时57分09秒再次查询;21时57分21秒至22时20分21秒共指令取款55次,每次1000元,其中最后一次交易失败,共计取款54000元;23时12分57秒插卡,23时13分23秒至23时19分59秒共取款16次,每次取款1000元,共计取款16000元;23时23分05秒插卡,23时23分33秒指令取款1000元,交易失败,未取出款项;次日凌晨0时26分04秒插卡,0时26分22秒至1时06分22秒共取款100次,前96次每次取款1000元,后4次每次取款2000元,共计取款104000元。

9、广州市商业银行提供的帐户流水清单,证实:2006年4月21日,卡号为6224673131003233003的银行卡(户名为许霆,帐号为102457023100018)原有存款余额176.97元,于2006年4月21日至4月22日期间,在涉案自动柜员机上先后取款171次,其中167次每次扣帐1元,4次扣帐2元帐户最后余额为1.97元。

10、广州市商业银行科技研发部出具的关于该行综合业务系统交易日期切换机制说明,证实:该行综合业务系统在每日晚23时左右开始进行日终处理,同时切换系统会计日期,在进行系统会计日期切换后,把新的会计日期作为交易日期进行记帐。

11、位于广州市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的广州市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的照片,经被告人许霆指认,确认是其取款地点。

12、广州市商业银行提供的银行监控录像光碟及经被告人许霆签认的银行监控录像截图,证实:许霆及郭安山于2006年4月21日、22日在涉案自动柜员机上取款。

1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5月21日作出的(2007)天法刑初字第560号刑判决书,证实:郭安山与许霆于2006年4月21日至22日期间,利用广州市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系统出错之机,连续多次分别提取银行款项19000元和17万余元,事后郭安山向公安机关自首并退出赃款18000元,天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郭安山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14、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北城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详细信息、调查回复表,证实:被告人许霆的身份情况。

15、郭安山的供述及对被告人许霆的辨认笔录,证实:2006年4月21日晚21时许,许霆到广州市平云路的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取款,其在马路对面等候,但隔了很久也没见许霆回来,很纳闷就过去找许霆,见到许霆后喊他的名字,许霆吓了一跳,很惊恐的样子,还满脸是汗,问他怎么那么久,许霆也没说什么,其和许霆就一起回到宿舍。在宿舍见到许霆钱包里塞满钱,衣服兜里也都是钱,很奇怪,因为之前许霆说他卡中只有100多元,只能取出100元,就问他,开始许霆不肯说,后来才讲他只想取100元,但多按了一个“0”,那取款机就真的吐出1000元来,可能是那台柜员机出错才会这样。其看许霆取出的钱大约有四、五万元,也很心动,就和许霆回到那台柜员机取钱。去到后,许霆先取钱,因为自己很少用自动柜员机,就让许霆教如何用,许霆又取出一、二万后,其就用自己的一张农业银行卡插进柜员机取钱,许霆在一旁教其取款,果真取出了3000元,但自己卡中只有860多元,第四次要取1000元却无法取出。之后两人又回去拿了塑料袋再次回到现场,其先用自己的农业银行卡取出5000元,之后又无法取出了,许霆就接着取,取了好多钱,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停下来,之后其试了几次,但都取不出钱,就回去休息。第二天,其用假名刘阳办了一张,以该身份证开了一张商业银行卡。当天中午12时许,其去到上述柜员机用商业银行卡取款,取出10000元左右,之后无法再取出钱就走了。后来见到许霆,许说要辞职不干,留下来太危险,自己后来也辞职回湖北老家。其和许霆原来都做保安,许霆取了大约十七、十八万,没有分给其赃款。

经辨认照片,郭安山指认了被告人许霆就是2006年4月21日晚与其在平云路163号的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取款的人。

16、被告人许霆的供述及对郭安山的辨认笔录,证实:2006年4月21日晚21时许,其和郭安山结伴外出,自己去广州市平云路附近的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取款,郭安山在附近等候。其广州市商业银行卡是工资卡,卡中只有100多元。其插入自己的商业银行卡,想取出100元出来,但不知怎么多按了一个“0”,那柜员机竟真的吐出1000元,其当时觉得不可思议,就立即查询自己卡中的余额,但钱还是那么多,于是就又连续以每次1000元取了许多次,总共取出55000元。由于取钱花了很长时间,郭安山等不及就过来找,见到其取了那么多钱,就很奇怪,问怎么回事,自己就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他,之后两人回到单位宿舍,其把钱拿出来,郭安山见了很心动,就让其帮他取钱。于是当晚23时许,其和郭安山回到那台自动柜员机,用自己的商业银行卡又取出一万多元,之后郭安山用他的农业银行卡取出3000元,后因交易限制取不出钱,两人就又回到宿舍。次日零时许,其拿了一个塑料袋和郭安山又回到那台柜员机处,郭安山用他的卡取出几千元无法再取出钱,其接着用自己的银行卡取钱,一直取了很长时间,取出10万元左右,之后郭安山又用他的卡试着取钱,还是取不出钱,于是两人就回到宿舍。其一共取了17.4万元。其从未试过有这么多钱,头都蒙了,知道这样做不对,但又心存侥幸,做完这件事就一直很后悔。其在取款的第二天还正常上班,到了4月24日下午3时许坐车回山西,没和公司领导打招呼就不辞而别了,回到山西省临汾后,发现原来用报纸包着塞在被子里的5万元不见了,就没有回家,到一家酒店住下。后来也一直不敢回家,在临汾呆了一个月,然后去太原,和朋友合伙开了一间网吧,其投资10万元,后来这网吧亏本了。

经辨认照片,被告人许霆指认了郭安山就是2006年4月21日与其在广州市平云路的自动柜员机取款的人。

对被告人许霆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本院评判如下:

1、关于辩护人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意见,经查,第一,完整流水记录数据和涉案帐户取款交易明细以及帐户流水清单,证实被告人许霆的银行卡帐户在案发前余额为176.97元,案发期间共成功取款171次,其中167次每次取款1000元,帐户实际每次扣款1元,4次每次取款2000元,帐户实际每次扣款2元。许霆共取款175000元,帐户实际共扣款175元。银行监控录像证实许霆及郭安山在涉案自动柜员机取款,记录的时间与完整流水记录数据及帐户流水清单记录的时间相对应。此外,许霆及郭安山的供述,亦证实许霆取款前帐户余额只有170多元,但在涉案自动柜员机共取款17万余元。第二,广州市商业银行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该单位每天23时以后切换会计日期记帐,导致帐户流水清单将23时以后的取款日期记录为次日,因而记录的部分时间和次序有误。第三,广州市商业银行的书面报案陈述及其工作人员黄某某、卢某的证言,证实涉案自动柜员机的异常是由于系统升级造成,出现的异常情况是持卡人指令取款1000元,自动柜员机也出秒1000元,但持卡人帐户实际扣帐为1元。上述证据在帐户余额、取扣款金额、取扣款次数以及柜员机出现的异常情况等方面均能相互印证,足以证实因涉案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许霆持本人仅有176.97元的银行卡,在该自动柜员机上171次取款175000元,帐户实际仅扣175元的事实。辩护人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2、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许霆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应对其作出无罪判决以及许霆提出其是保护银行财产而取款的意见,经查,许霆是在正常取款时,发现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能够超出余额取款且不能如实扣账之后,在三个时间段内170次指令取款,时间前后长达3个小时,直至其账户余额仅剩1.97元为止,然后携款逃匿,其取款的方式、次数、持续的时间以及许霆关于其明知取款时“银行应该不知道”、“机器知道,人不知道”的当庭供述,均表明许霆系利用自动柜员机系统异常之机,自以为银行工作人员不会及时发现,非法获取银行资金,与储户正常、合法的取款行为有本质区别,且至今未退还赃款,表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许霆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主客观特征,构成盗窃罪。许霆关于是为保护银行财产而取款,并准备把款项交给单位领导的辩解,缺乏事实根据,不能成立。辩护人关于许霆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应对许霆作出无罪判决的辩护意见亦不能成立。

3、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许霆的行为不属于盗窃金融机构的意见,本院认为,自动柜员机是银行对外提供客户自助金融服务的专有设备,机内储存的资金是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劵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的规定,许霆的行为属于盗窃金融机构。辩护人关于许霆的行为不属于盗窃金融机构的辩护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银行经营资金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许霆案发当晚21时56分第一次取款1000元,是在正常取款时,因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无意中提取的,不应视为盗窃,其余170次取款,其银行账户被扣账的174元,不应视为盗窃,许霆盗窃金额共计173826元。公诉机关指控许霆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许霆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本应适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刑罚。鉴于许霆是在发现银行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后产生犯意,采用持卡窃取金融机构经营资金的手段,其行为与有预谋或者采取破坏手段盗窃金融机构的犯罪有所不同;从案发具有一定偶然性看,许霆犯罪的主观恶性尚不是很大。根据本案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许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7年5月22日起至2012年5月21日止。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

二、追缴被告人许霆的犯罪所得173826元,发还受害单位。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本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审判长 郑允展

审判员 钟育周

代理审判员 聂河军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曹治华

廖燕洁

王泽楷

求助三国志10里招兵和指挥两个问题

三国志s2爆头骑最佳配置?

主流爆头骑阵容搭配推荐如下:

张辽:暗藏玄机、鬼神霆威、一鼓/胜战

夏侯渊:百骑劫营、强攻/暴戾无仁、一鼓/胜战

郭嘉:虎豹骑、暂避其锋/锋矢阵/八门金锁阵、诱敌/励军

此阵容思路即张辽刀拿不稳的时候,或敌方主将差一刀的时候,夏侯渊补一刀,郭嘉工具人。

三国志名将传最强甘宁三人阵容?

最强甘宁暴击队阵容

爆头骑

甘宁:裸衣血战+百骑劫营

太史慈:当锋摧决+折冲御侮

周泰:虎豹骑+铁骑驱驰

爆头骑最强的配置,应该就是甘太周这一套了。甘太周相比甘太程,输出更加暴力,进攻性也更加强。带上了裸衣+百骑劫营的甘宁,基本上一轮都是能打出大几千的伤害,并且阵容还有虎豹骑和铁骑驱驰的加持,进一步的增加阵容的会心和武力兵刃伤害。太史慈的当锋摧决还能禁用敌人的指挥战法,这一套爆头骑可不是简单的碰瓷阵容,而是真正的冲锋一波流。如果不能在前几个回合解决敌人,因为阵容本身没有恢复和控制,拼到战斗后期,肯定是会比较亏的。所以尽量在前几个回合结束战斗,也更能保证己方的兵损不高。

s2吴骑战法阵容搭配?

S2另类吴骑——孙权+太史慈+蔡文姬

(主将)孙权,战法搭配:一骑当千+百骑劫营

(副将)太史慈,战法搭配:折冲御侮+弯弓饮羽

(副将)蔡文姬,战法搭配:八门金锁阵+虎豹骑

三国志s2渊骑?

渊骑

夏侯渊:暴戾无仁+强攻

曹操:锋矢阵+挫锐

郭嘉:虎豹骑+御敌屏障

夏侯渊的输出能力是现在三战中,少数能承担单核体系的骑兵武将。就强如吴骑,也是需要带上两个输出武将才能补足骑兵的输出。而渊骑只要有一个高红的夏侯渊,强度就特别高。

单机游戏三国10虎骑兵在哪招?

由骑兵升级1.骑兵经验值500以上;2.城池中有“骑兵编制所”和“技术开发所”。

在兵营中点“强化”就可以了。(骑兵→重骑兵→虎豹骑)可以编制的城池有:西平,安定:需大型城池晋阳:需巨型城池或者招募夏侯敦、夏侯渊之流后者靠RP打曹操的城(城里有虎豹骑)胜利后得到

1)如果你城市的人口少于该城市内的士兵数,你就没办法再征兵了。不过你可以把需要补充的部队调到其它城市去补充,也可以合并部队,合并的部队经验值得到中和,这也是升级部队的好办法。

关于兵种和升级:

《三国志X》兵种和升级攻略

兵种和升级

相克:骑兵>步兵>弓兵>骑兵

一..步兵

步兵-->重步兵

1.所属都市有步兵编制所

2.部队经验过300

南皮.平原.下坯,陈留,许昌,汝南,寿春,天水,梓潼,江州,建宁,宛,新野,江夏,上庸,长沙,桂阳,会稽

重步兵-->近卫兵

1.所属都市有步兵编制所

2.所属都市有技术开发所

3.部队经验过500

江夏,宛,江州,许昌,南皮

二.弓兵

弓兵-->弩兵

1.所属都市有弓兵编制所

2.部队经验过300

襄平,蓟,上党,濮阳,汝南,河内,卢江,天水,武威,武都,汉中,永安,云南,江夏,零陵,武陵,南海,宛

弩兵---元戎弩兵

1.所属都市有弓兵编制所

2.所属都市有技术开发所

3.部队经验过500

宛,江夏,汉中,武都

三..骑兵

骑兵-->重骑兵

1.所属都市有骑兵编制所

2.部队经验过300

襄平,北平,晋阳,上党,安定,武威,西平,西平

骑兵-->虎豹骑

1.所属都市有骑兵编制所

2.所属都市有技术开发所

3.部队经验过500

晋阳,安定,西平

以上城市需要发展技术才能有升级兵种的设施

PS,部队的经验会影响移动力,攻击力,防御力

PS2.士气最高可以到200

PS3.如果一个武将控制多个部队(不是军师),则本队能发挥100%能力,支队为70

2)指挥只有有军师技能的武将才可以指挥,并且不能指挥总大将。

三国X基本战斗要素浅析(机动力行动力等)

在现在还没有官方数据时,就先参考这个

1。整个战斗和政治魅力值无关

2。伤害值

在两个部队交接时,对伤害的主要影响值为双方统率值,兵种相克值,部队经验值。

统率值不言而喻,兵种基本相克是 骑>步>弓>骑,这个大家都知道。

而在上面两点之外,兵种经验值极其重要。

同样数量同样统率的部队,经验1000是经验为0时伤害的将近3倍。

注意,在两个部队的某一次交接中,伤害值和武力,士气值没有任何关系。

3。机动力

好多人说武力高除了单条没有用,其实不然。

武力值在战斗中是可以决定机动力的数值。

在游戏中,系统将选择你的武力智力值中较高的一项作为机动力的参考值。

以关羽为例子,关羽武力102,智力76,武力高,则机动力选择武力为依据。

具体计算是40以下,机动力均为12; 40以上,能力每高出四点,机动加1

所以关羽的机动力就应该是12+(102-40)/4=27,相对的,吕布就是12+(108-40)/4=29。

而司马懿是以智力为参考,则12+(96-40)/4=26

注意,机动值和统率值士气值完全无关。

机动力和部队经验值有一定关系但不是很大。

当部队经验值达到最大值1000,会比经验值为0时高出3个机动力点。

此外,如果你本回合不愿意行动而选择待机,则机动力自动加到下回合,但最高40。

4,行动力

既然士气和伤害值,以及机动力值都无关系,那么其作用是什么?

事实上,士气和统率值共同决定了你在30天的战斗中,有多少天可以行动。也就是行动力值。

这里可能有人不理解,因为一般来说既然是回合制,每回合行动一次理所当然。

但在游戏设置中并非如此。举个例子:

士气100的部队,主将统帅只有达到200,才可以在这30天战斗中保证每回合都行动一次。

统率每少十点,就会有一天不能行动。

如果不修改,统率最大110,意味着士气100的部队在30天中有9天不能行动。

所以那么这时候士气的作用出来了。

因为士气最高可以提到200,这时即使你统率没有经过修改,只有110,

你也可以保证在这30回合中基本上每回合都行动。

5,综上,统率与部队经验,以及兵种相克共同决定伤害值。

武力或智力决定机动力值,士气和统率决定行动力值。所以战斗中注意:

a。一定要集中力量锻炼出几个高经验值的部队,主力部队求精不求全。

b。编队要多兵种,指挥每个兵种多找相克的兵种打,

c。建议喜欢超高能力的玩家修改时主要放在智力,政治,魅力上。

武力改到120以上,连个单条的都没有,

统帅改到120以上更惨,电脑会变成弱智。这么打游戏很快就没意思了。

e。要保证高昂的士气,没事时就鼓舞几下。

f。 武力高统帅低的人正面交接吃亏,但因为机动力高,可以多选择弓兵类。

不要再觉得典韦很猛去突击陆逊了,会死的很难看。

d。统率高智力高的文官如诸葛,陆逊在三X里很猛,

他们可以近身,可以远射,可以用计,还可以指挥……

总之只要你不让他们单条,他们无敌。

世道真是变了,换典韦带弓箭手绕圈跑,猪哥带骑兵突击了 呵呵

所谓机动力,是指1回合内能走几格。

所谓行动力,是指1次战斗的30天有多少天能够行动。

当然比如你按士气和统率推算出30天中有二十天可以行动。

那么如果你战斗只进行了15天,你会有5天不能行动。

也就是大概每3天,你要有一次不能行动。 。

PS:

地形,天候,布阵确实重要。

这也就是我所说的影响因素。

你说的不错,三X里伏兵真的很好用。

攻击强,废点数还少,相对的,有几个计谋就垃圾多了。

3)另种攻城经验

1 用一个有攻城器的部队(武将统率力要高) 配4个有军师的技能的文将

不停的用指挥 不攻城门 爬进去

在政厅用组合 用冲车一般一回合 二回合就能攻下来

我用的是典韦 可以说没什么高档能力

手下也没什么能臣,但用这招打仗几乎不损兵 还能得兵

2 用文官武官配 文官用引诱把敌人的一个XX主队引出来

用一个武将和他单挑 如果他不是主帅的话 一般可以单挑的

这种方法符合人文主义 小兵是无辜的

3 对于敌军守将主将智力低 还是用文官把他诱引出来

用优势兵力暴打他 总的原则是因地制宜

象对方是藤甲兵就烧他

要是主将太锰也不怕 用弓箭兵站一起群扯他

4 对方各处都没有弱点的话 就可以考虑用投石车

一般的武将投石车一下 下个300防御没问题

缺点就是太慢 而且八成弄到手已经生灵涂炭

城要修 兵要补 不推荐这种玩法

攻城简简单单 希望对攻城茫然无措的玩家有所帮助

★三国志10--三人无敌大法

攻城战前准备

一队井栏兵:1W让会火箭统帅高的人带

一队随便什么兵:1-1W随便 让军师型的人带最好智力高些

一队随便什么兵:1-1W随便 让军师型的人带最好智力高些

战术运用

让井栏兵在高处支开

两个军师指挥作战~~不要到前面来

敌守城的话引大将出来。。。

就算猪哥多引几次也会出来。。。

无敌

一W多可以打十几W

打的顺的话可以不伤一兵